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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流产,是否可以劝退?
作者:云南人才 时间:2015/12/5 阅读:333次

 

试用期员工流产,是否可以劝退?

主题描述

  各位大神求救!我们是武汉的一家工程公司,上个月新招进来了一名出纳,进公司没几天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去医院检查后,第二天电话通知公司,说自然流产了,需要请假在家休养,我问她具体休养多久,她说要看医生的诊断结果,意思就是短时间内回来不了。
  公司处于创业期,每个人都是连轴转,她的岗位不能长期缺人,否则影响很多业务。老板的意思是等不及她回来,让我趁她还在试用期,将她劝退,另招新人解决,但是我担心这样容易引起纠纷,不知道如何下手。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应该劝退这名员工?
  如果劝退的话,公司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如果不劝退的话,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针对“进公司没几天就发现怀孕,然后自然流产请假休养,老板要求劝退”一事,我认为可以这样来对待:
试用期女职工的流产假
    A案例:
    我们是武汉的一家工程公司,上个月新招进来了一名出纳,进公司没几天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去医院检查后,第二天电话通知公司,说自然流产了,需要请假在家休养,我问她具体休养多久,她说要看医生的诊断结果,意思就是短时间内回来不了。
  公司处于创业期,每个人都是连轴转,她的岗位不能长期缺人,否则影响很多业务。老板的意思是等不及她回来,让我趁她还在试用期,将她劝退,另招新人解决,但是我担心这样容易引起纠纷,不知道如何下手。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应该劝退这名员工?如果劝退的话,公司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如果不劝退的话,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B、解析:
    1、在上一次的打卡中提到:《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3、试用期女员工三期待遇享受与正式女员工同等待遇;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女职工产假期间待遇: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C、建议:
    1、落实出纳的怀孕及自然流产是否属实,让其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如果属实应按有关规定给予产假,产假及其期间的待遇给付按国家规定执行,待其产假结束后再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她是弄虚作假可按公司制度规定执行,将公司的处理意见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并给出内寄信函告知其公司的处理结果,并督促其回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及时做好人员的接替及补充,不要因为此事件影响到公司运营。
    4、作为HR我们应让老板知道,这件事情处理相关的法律依据,让他明白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是出纳工作表现不好,我们要注意收集好该员工的“不胜任”证据,包括上司及同部门同事对其工作的评价,其工作的成效等,这些将成为砍掉不适合员工的重要资本,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收集信息:考察劳动者在求职应聘时是否提供了任何虚假信息、严格设定工作目标计划和工作成效表(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是否达标)、试用期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考核内容及评分原则应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留下书面证据)、保留好各项法律文件。1、向医生了解情况。
        建议到就诊医院了解情况,主要是需要休养的时间长短以及其身体健康情况;另外,向有经验的女同胞们了解自然流产一般需要休养多少天合适。据我了解,正常的只要身体不是很差的才发现自己怀上就流产的大致需要一周左右的休养就可以了,因为当时一般怀孕时长在40天左右,当然,如果体质较差的会根据情况适当延长一些。
2、了解相关的规定。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八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由此可知,该出纳女工自然流产应当不满四个月,可以享受15天至30天的产假。
3、带礼物前去看望。
        需要由女性HR者或者陪同前去,这样说话更方便些。一是表达代表公司对她的看望和关怀,希望养好身体,尽快恢复健康;二是说明公司目前所处困境,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缺了谁都比较难处理;三是希望能够主动提出离职,公司可以给予合理的病假对待,这样可以静心休养,也不用为了上班而影响心情,这样对自己的身体和今后更好的投入事业有好处。
         同时,可以对其家属进行劝导,自然流产说明其身体有一定问题,需要认真静养,必要时还应去认真做过全面检查,这个时候应当以其身体为重,以养好身体、调整心情为好,为今后更好的稳妥怀孕而打下基础,不要为了工作、一时的收入而影响了下一代的健康和全身人的幸福,况且现在是试用期,主动提出离职虽然会给公司重新招聘新人带来一定的麻烦和损失,公司一般都会体谅员工遇到的这些情况,但这样处理,对你们全家长远来看是非常有好处的。
          我认为,这样劝退的成功率会比较高,虽然于心不忍,似乎是在干“违法”的事,但从心底里看,确实对她个人及全家幸福是有好处的,同样,公司也可以重新物色新人,进行“出纳”相关人员稳定性的考虑,这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4、劝退应承担责任。
          我认为,如果员工答应主动提出离职,公司可以适当宽宏大量处理,也就是给过比医生建议休养天数略长几天的病假也是可以的(比如:医生建议休养15天,公司可以同意20天的病假);及时足额结算其工资;办其离职手续,最好让其本人来办理,因为出纳的事其他人难以代为处理,但尽量不让其花太多时间来办理手续,毕竟其他同意如果了解到自然流产对其影响也是不好的;对其自然流产的事实相关知情人员一定要保密,否则就可能涉及泄露其隐私。
           劝退只是公司一方面的行为,如果员工不答应或者公司不采取强制或者以事实不充分的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措施,加之又是在试用期,员工即使仲裁,理由或事实也是不充分的,所以,公司是不会承担什么赔偿、补偿责任的。
5、不劝退处理办法。
         我认为,此事不劝退是不太好处理的,一是老板有劝退的要求,二是请假已经影响了创业期公司业务。所以,在此种情形下,我认为,用以下迂回的方法来处理也是可以的。
         一是用人部门领导向她本人和其家属催其赶紧来上班,说是公司许多事情都堆起来了,无人处理,公司也不好叫其他人员代为处理;二是让同事传话,说请假这么久不来上班,大家都有意见,许多工作因她请假处理不好,大家都有抱怨;三是让HR者前去看望,说明领导很关心她,但因为工作忙不能亲自来,因为公司因她请假规程了许多工作;四是由公司领导打电话说,要养好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公司不愿意让员工带病工作,同时要为自己长远身体和家庭幸福多考虑。
         以上旁敲侧击、隐意明显的四管齐下,估计其本人和家属都会主动提出离职的,这种迂回的方法也是基于该工程公司处于创业期的原因,虽有“不守法”的倾向,但于情于理也还说得通,当然,如果公司渡过创业期,加之其身体养好了,或者已经生育一个宝宝,是可以考虑再录用她的。
6、说说其他伪做法。
          有的老板或HR者可能因此会“吃一垫、长一智”,极可能招聘女工(尤其是招聘未婚未育女员工)时,会无意识要求其做孕否体检,或者暗地里向指定医院打招呼,这虽然是明文禁止的,但一定会有不少类似的做法。
          我们姑且不说流产是否为非婚孕,出于人道角度也是应当以“关心爱护”来考虑的,“世上只有妈妈好”可不仅仅是一句歌词,还应成为妈妈生育的我们用实际行动来诠释,包括HR者和老板们,不是吗?一、搜集素材
1、从案例中可以解读出的信息有:
1)、至始至终都是该员工的自圆其说,没有调查
2)、该员工发现怀孕和怀孕后自然流产的时间间隔非常短;
3)、该员工准确的怀孕时间应该是她来公司以前就有的事实;
4)、该员工能否提交正规医院的材料,证明其怀孕和流产的事实,这是个问题。
2、查阅该员工的入职手续
1)劳动合同签订几年?约定几个月的试用期?看该员工正常休流产假后,是否还在试用期内。
2)入职登记中的员工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看有无虚假信息?
3)录用条件中,看有无足够证明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进行慰问
女职工流产,公司工会或人力资源部可以代表公司去医院或她家进行慰问,一来表达公司的人文关怀,二来看其是否如她所说情况很重,病情属实,三来视其病情进行政策宣导,让其安心养病,四来劝其康复早日上岗,避免给业务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三、合理要求
慰问最后,提交公司的政策、制度要求,进行告知:
1、依据条件,明确告知她能休的流产假只有15天;(刚怀孕就流产,只能取最低天数)
2、休完回公司后,按照流程必须补休流产假需提供正规医院的证明材料;(作假的话后果很严重)
3、15天假期完后,要继续修养,需提供医院医生证明,公司只能批准最多一个月的病假,且只能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80%发放,再往后充其量只能算事假而要公司批准才算,否则只能算旷工。(打消其长期泡病假的念想。)
四、可行方案
1、组织摸底调查
如该员工弄虚作假,依据公司管理制度直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不需支付补偿
若情况属实,则要按招上述进行处理、做到先礼后兵。
2、在其正常休流产假期间,可以从社会上找临时人员进行顶替工作;
3、其休假期满后不来上班,只能进行劝退。
4、立马招募新员工补充。

 

来源:云南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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