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
通协管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昆明市交通管理力度、维护交通秩序,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及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经昆明市政府批准,受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昆明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面向全市扩招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为交通协管员。共招聘100名,限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收年龄范围: 18至40周岁(即:196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口吃,热爱公安交通协勤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男性身高165cm以上;
(四)云南省户籍的登记失业、待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
(五)有下列之一者,不予聘用:
1. 曾经被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 吸毒或使用违禁药品的;
3. 因个人原因曾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4. 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5.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日期:2013年11月15日起,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2.报名地点:昆明市民航路229号,昆明人力资源中心大厅8号窗口(可乘公交线路:乘26、162路公共车到吴井路口下车右转;乘78、99路公共车到五里多村下车)。
3. 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半年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个人体检表原件;
(5)近期免冠半寸彩照5张,要求用袋装好,袋子及相片背面均需写明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1. 资格审查:报名时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书面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审查合格者正式面试时间。
2、参加正式面试时,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录用上岗
根据面试成绩和综合审查意见择优录用;由昆明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为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四、工资待遇
录用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待遇为: 1500元+绩效考核,缴纳“五险一金”。
五、工作地点:
昆明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起于安宁市大桃花村,止于昆曲高速公路北收费站。
咨询热线: 63328080、63306999、15808798550、15825275228
昆明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