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和开展2015年社保经费年终结算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衷心感谢大家对社保工作站2015年各项业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2015年11月起,我们将陆续开展申报2016年缴费基数和结算2015年度经费的工作。请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务必在2015年12月31日前,携带《申报2016年缴费基数的书面通知》及电子版文件、《2016年企业职工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承诺书》(样本附后)、2016年度职工工资表(复印件)(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有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到社保工作站申报本单位2016年度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于2015年12月31日前,携带2015年的缴费清单到社保工作站进行2015年度社保经费结算。
各参保单位必须以2015年度参保员工的实际工资数额为标准确定2016年各险种(含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凡是有少报、漏报、瞒报本单位2015年度职工工资数额以及其他申报不实问题的,一经执法机构查出,将按相关法规条例受到责令补缴费用、罚款等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参保单位自行负责。
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没有按时以书面形式申报调整基数的单位,为确保大多数单位的参保业务能够正常进行,我们继续按照该单位2015年申报的缴费基数办理该职工2016年度的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业务。并在政府部门公布2016年各险种的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后,若该单位2016年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或高于2016年最低或最高缴费基数的,我们按照政策自行将其缴费基数调整为2016年的最低或最高缴费基数,并在1年内不另作调整。
各单位在结算2015年社保经费时,必须将全年社保费缴纳完毕。预交2016年度社保经费的单位,仍先按原2015年的基数预先缴纳费用;或根据本单位参保人员情况预先核定缴纳一笔社保费用,待政府机构公布2016年新的缴费基数以后,再按单位实际发生的缴费金额进行补缴和结算。
各书面材料样本均可在“云南人才公共服务网”、“云南人才网”上查询下载。职工工资构成的具体范围,可查询《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劳社办〔2007〕98号)。
(此项工作为各年度例行工作,单位可长期保存本通知)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 云南人才市场
2015年11月3日
按时缴纳2016年社会保险费用承诺书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云南人才市场:
我单位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关于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委托你中心(市场)办理本单位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我单位自愿承诺按照下列缴费方法,按时足额缴纳上述各项保险费用。如有拖欠不按期缴纳费用的现象,愿意接受 停 止 办 理 本单位“五险一金”的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包括负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所有责任。
单位自愿承诺的缴纳费用方法:
□1、按年度缴纳:上年度12月8日前缴纳下年度费用。
□2、按半年度缴纳:上年度12月8日前缴纳次年度上半年度费用。本年度上半年5月8日前缴纳本年度下半年费用。
□3、按季度缴纳: 上季度最后一个月8日前缴纳下季度费用。
□4、按月缴纳:上月8日前缴纳下月费用(参保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方可按此缴纳)。
说明:在□内划√,表示愿意选择该项目;在□内划×,表示不选择该项目。
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16年企业职工保险缴费基数
申 报 承 诺 书
我单位承诺:
申报参保人数 人,申报月工资总额 元。
依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细则》(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五号)第一条规定,我单位保证申报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如所申报信息有不实或错误之处,后果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本单位郑重承诺以上事项,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承诺书》及《申报表》交至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社保工作站(云南人才市场社保工作站)。
单位法人(签章):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章):
单位社保经办人(签章):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2016年养老(工伤、生育)基数通知书
(附电子版一份)
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2015年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数
申报2016年养老(工伤、生育) 保险基数
备 注
2015年养老工伤生育保险
最低缴费基数:2390元,最高缴费基数:11952元
年 月 日
申报2016年医疗保险基数通知书
(附电子版一份)
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序号
姓名
医保卡号码
2015年医疗保险基数
申报2016年医疗保险基 数
备 注
2015年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390元,最高缴费基数:11952元
年 月 日
申报2016年失业保险基数通知书
(附电子版一份)
注: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劳社办〔2007〕98号),申报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应按照员工应发工资数如实申报(如应发工资数有变化需每月申报一次),另需提供2016年1月工资表一份。单位不得瞒报、漏报、少报。如被失业保险监察部门发现不按国家相关政策申报的,处以应发工资2倍到3倍的罚款。
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2015年失业保险基数
申报2016年失业保险基 数
备 注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1570元,最高缴费基数上不封顶。
年 月 日
申报2016年住房公积金基数通知书
(附电子版一份)
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2015年住房公积金基数
申报2016年住房公积金基 数
备 注
2015年公积金最低基数1420元,封顶为14208;2016年公积金保底为1570.
年 月 日
附件:关于申报2016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和开展2015年社保经费年终结算的通知